设备仓是智慧杆路灯杆的基础,设备仓里一般安装蓝狮智慧杆网关、智能电源、智能空开等,与智能杆上挂载设备搭配,为智慧路灯杆提供配电、通讯、计算等能力,实现一杆一仓多功能。
设备仓的设计需要了解智能杆搭载的常见场景的技术体系,如智能照明、视频采集、移动通信、交通管理、环境监测、气象监测、应急求助、LED屏、音柱广播等,通过蓝狮智慧杆网关统一接入,由网关提供强大的供电能力、设备接入能力、通信协议转换、运算处理能力、联动控制能力。以此为基础,智慧路灯杆的设备仓应综合材料及结构要求,智慧路灯杆设备仓分仓组成,智慧路灯杆设备仓基本功能要求,智慧路灯杆设备仓设备及电气连接。
一、智慧路灯杆的设备仓材料及结构要求
1、智慧路灯杆的设备仓材质:宜采用SUS304及以上材质,钢材符合GB/T 1591有关规定。在满足设计及结构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采用其他优质钢材。 设备仓使用辅材如螺丝、螺帽(含设备仓基础螺帽)等以及所有铁件均需采用热镀锌材料,铰链必须为不锈钢材质。
2、智慧路灯杆的设备仓结构:应采用灯杆嵌入式设计,设备仓门宜采用蝙蝠式打开设计,示意如图1所示。 在安装条件不符合嵌入式设计要求的场合,可采用分体式等其它安装方式。
图1 智慧杆的设备仓门蝙蝠式打开设计示意图
图2:网关在设备仓中的安装示意
3、智慧杆设备仓尺寸示意如图3所示。
图3典型智慧杆设备仓外形尺寸
图4 典型智慧杆设备仓外形尺寸
4、智慧路灯杆设备仓表面喷涂:采用全聚酯户外静电塑粉,亚光黑,喷塑层厚度大于100μm,附着力达到GB/T9286-1998 2级要求,硬度≥2H。
5、智慧路精艺设备仓内的设备区预留:空间宜不小于45*200*400mm。
与基础连接方式:设备仓与基础连接应采用地脚螺栓紧固连接形式。
二、智慧路灯杆设备仓分仓组成
设备仓内设备应采用分区安装方式,两侧为设备区(安装边缘计算网关,实现光纤接入及弱电管理等),中间为强电区(安装用电计量模块、电源等强电模块)。设备仓内布局可参考图5。
图5 设备仓强电/弱电区布局示意图
设备仓内建议配置基础的用电监控管理单元。
设备仓监控管理单元应满足在室外环境温度、湿度、灰尘、电磁扰动条件下长期稳定可
靠运行的要求,并兼顾可生产性、可维护性及意外损伤防护等要求。
设备仓监控管理单元实现综合设备仓各个用户仓的用电信息采集以及综合设备仓内运行
环境的感知,完成信息的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传输以及执行管理系统下发的控制命令。
三、智慧路灯杆设备仓基本功能要求
(1)设备仓运行状态监测
提供道路综合设备仓运行状态监测,包括:
——输入电压、电流、功率、电量
——内部温度、湿度
——箱门状态
——底部积水状态
(2)告警
设备仓监控管理单元实时监测设备仓及用户仓的运行状态,当发生状态变化或监测数据
超出规定范围时发出告警信号,并上报到管理系统。告警功能包括:
——超温告警:当综合设备仓、公共服务仓、用户仓内温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能发出高温/低温告警信号。
——风扇告警:当风扇发生异常启闭时,应能发出风扇运行异常告警。
——积水告警:当综合设备仓底部积水超过规定高度时,能发出告警信号。
——电压越限告警:当供电电压偏离设定范围,能发出告警信号。
——功率越限告警:当功率超出设定范围,能发出告警信号。
(3)控制
1) 电源控制:可开启、关闭用户仓电源。
2) 电子锁控制(视使用条件进行配置)
可接受管理系统的命令对箱门电子锁实施管理。
综合设备仓采用电子门锁,支持以下三种开锁方式:
——远程开锁:管理中心人员远程下达命令由综合设备仓监控管理单元开锁;
——远程授权:维护人员在现场用智能手机开锁;
——维护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用机械钥匙开锁。
(4) 通信方式
设备仓监控管理单元宜支持有线以太网/无线公网/无线专网通信,实现和管理系统双向
通信。管理系统可向设备仓监控管理单元下达控制命令、下发参数和更新应用程序;设备仓
监控管理单元可向管理系统发送综合设备仓运行状态、用户仓运行状态和告警信息。当设备
仓监控管理单元无法与管理系统通信时,设备仓监控管理单元能按一定策略自动重启电源,
减少现场网络设备死机引起的故障。
(5) 维护
可通过远程通信信道实现在线软件维护。
四、智慧路灯杆设备仓设备及电气连接
图6 设备仓电气框图
1、电源接入要求
对于三相进线的灯杆,利旧加装设备、照明灯具分成独立两路电源供电。对于单相进线
灯杆,单相供电电缆接入设备仓,并由设备仓对灯具及加装设备供电。供电电源可采用交流
供电系统或直流供电系统。
设备仓可根据负载提供单相交流电源输出、直流电源输出接口。设备仓每路电源出线,应配置单独的断路器,负载额定功率宜不大于1000W。
2、附加设备电气要求
加装的电气设备可采用单相交流、直流电源接口,从设备仓内接入电源。
3、用电计量要求
电源输出接口可单独监测及计量,包括供电电压、电流、功率、用电量。
4、 漏电保护要求
每相电源应分别设置漏电保护模块,额定剩余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应不大于0.1s。漏电保护模块当前状态应通过网关接入到统一的设备管理平台。
5、防雷与接地要求
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YD/T 1429的相关规定。 接地保护电阻不应大于4Ω。